截至12月4日,蛋糕店商家们发现至少有20家店遭遇了同样的情况,且有的商家为了不惹麻烦已经妥协转账给张某,于是他们找到晨意帮忙记者求助。12月5日,被蛋糕店商家质疑系职业打假人的张某否认自己职业打假人的身份,我买了东西维护我个人权益。
商家质疑遇职业打假
12月5日,一位蛋糕店商家李女士(化姓)给晨意帮忙记者展示了一段自己店内的监控录像:一位口音男子到店内取网络平台预订的鲜花蛋糕,索要了纸碟与蛋糕叉后离开。李女士表示,监控录像内的男子就是张某,他恶意投诉我们,说蛋糕上的鲜花不能吃,我说给他全额退款他不同意。在被投诉到市监部门后,双方协商,我赔了他700元。
另一位蛋糕店商家李先生称,我也是被这个张某恶意投诉了,他跟我们说这个鲜花蛋糕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李先生介绍自己日常制作鲜花蛋糕的过程,我会根据客户需求,在蛋糕上放一些点缀、鲜花,为了让蛋糕好看,我们也明确在外卖平台上表示这部分是用来观赏的,不能吃。在与张某协商过程中,李先生表示,投诉后他说,要么就被有关部门罚款,要么你就拿出你的诚意,‘你说个数,满意了我就撤销有关部门的投诉’。
由于李先生不止经营了一家蛋糕店,他的其中两家店都遇到了张某购买并投诉的情况,我一直没有服软。
涉事人否认职业打假
当日,晨意帮忙记者致电张某,对于其投诉的依据,其表示,我按食品安全法走。问及系食品安全法哪一条,张某立马回答第148条。问及具体内容,张某表示你自己查。张某称,你想录音或者想干啥都行,你怀疑我身份是职业打假或者是什么也好,随你便,我是合理合法维权。
商家胡先生质疑张某,长沙有20多家蛋糕店被你投诉,你这不就是职业打假。对此张某称,那你报警呗。在记者询问张某是否系职业打假人后,张某回应,职业打假人这个身份我不承认,我遇到消费纠纷了我维护我自身的权益而已。
部门回应
长沙市工作人员表示,在蛋糕上的配饰物要符合食品相关产品的要求,并且标注不可食用的提醒,尽到商家的提醒义务。对此,商家们表示,我们接受执法部门的监督处理,不接受职业打假人的恶意投诉。
法律解读
记者查询发现,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公开发布,第三十七条载明,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制度。鼓励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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