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医院规定 医院竟要求签署免责声明!工作人员话锋一转 新生儿随母姓遇阻

生活百科 2025-01-01 13:22:22 浏览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天津某医院为新生儿办理出生证明时,如果新生儿随母姓,需要签署免责声明。对此,网友表示不理解,并质疑这种声明的法律效力。 新生儿

律师:医院的免责声明没有法律依据

记者专门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医院要求新生儿父母签署的免责声明没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选取姓氏的原则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也就是说,无论子女随父姓还是随母姓都是可以的。 我国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医疗机构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记新生儿姓名时,应当审查该新生儿姓名经父母协商一致的材料。新生儿母亲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当然申请人,新生儿的姓名由申请人提出并填写,医疗机构并无对新生儿父母行使新生儿姓名的决定权进行把关的权力。医疗机构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不具有审查新生儿应随父姓还是随母姓的法定职责。

卫健委:没有要求医院签署免责声明

记者采访了天津市南开区卫健委。工作人员表示,南开区卫健委没有要求医院签署免责声明。市级部门有没有这个要求,目前也不清楚。

医院:该要求并非医院要求

涉事医院的工作人员表示,该要求并非医院要求,是上面要求才这样执行的,但并不强求,只是执行告知的义务。 孩子

专家:医院签署免责声明目的是规避责任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春兰表示,当孩子跟随母姓时,医院之所以让签署免责声明,其目的是在夫妻双方或者家属就新生儿随谁姓发生纠纷时规避责任。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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