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馆方拒不履约 流浪猫绊倒案最新进展 投喂人已支付赔款

生活百科 2024-12-06 14:25:58 浏览

2023年12月5日,记者从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案事件被告肖某某代理律师处获悉,目前,该案再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而肖某某这边作为投喂者,已经支付了4.8万元赔偿款,但被告羽毛球馆所属体育用品公司(羽毛球馆经营者)仍未履行大部分赔偿款。

案件经过

  1. 2023年4月20日:原告吴某某在上海宏博羽毛球馆打羽毛球时,落地踩到猫肚子摔倒受伤,被诊断为右双踝骨折和右腓骨干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2. 一审:吴某某将羽毛球馆所属公司和流浪猫投喂者肖某某诉至法院。上海闵行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肖某某承担全责,赔偿吴某某35万余元。
  3. 再审:肖某某提起再审申请,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裁定再审。
  4. 受伤 再审
  5. 再审开庭:6月5日,该案再审开庭。
  6. 再审宣判:2024年7月24日,闵行法院再审宣判,认定羽毛球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80%赔偿责任(19.2万余元),肖某某虽非流浪猫饲养者,但应承担20%赔偿责任(4.8万元)。

焦点问题

投喂流浪猫是否算喂养?

法院认为,肖某某投喂涉案猫的地点在球馆外公共空间,并未实现对涉案猫的独占性支配,且其未对涉案猫的行踪进行管控,因此肖某某不能被认定为涉案猫的饲养人或管理人。

体育用品公司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法院认定,体育用品公司作为羽毛球场馆的经营者,在发现教练投喂猫的情况下,予以放任、疏于管理,未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在猫进入球馆后,未能及时发现也未及时予以驱离,导致损害的发生。因此,体育用品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

后续发展

肖某某已支付4.8万元赔偿款,但羽毛球馆所属体育用品公司仍未履行大部分赔偿款。截至目前,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总结

本案凸显了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和动物饲养人的责任界定问题。法院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和法律的适用,厘清了各方的责任,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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