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高院近日透露,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利用网购退货规则骗取商家财物的诈骗罪案件。
案情显示,被告人小雅(化名)利用收货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则,在购物后故意只退空包或赠品等方式,骗取平台退款。随后,小雅将虚假退货后剩下的部分商品联系回收商家卖出,通过销赃二次获利。
为了逃避平台监管,小雅反复使用不同的账号进行虚假退货,每次使用账号仅几次就注销,再注册新的账号重复操作。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小雅在短短五个月内骗取平台退款1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考虑到小雅自首、认罪认罚、赔偿经济损失等量刑情节,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法院还扣押了小雅用于作案的手机一部,并对其进行了没收。判决已生效。
此案特点
此案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 利用网购平台退货规则进行诈骗,手段隐蔽,逃避监管。
- 通过销赃二次获利,扩大不法所得。
- 多次使用不同账号作案,企图逃避追查。
警示意义
此案给广大网购平台用户和商家敲响了警钟,应注意以下事项:
- 网购时要注意保留相关凭证,如订单记录、付款记录等,以备维权时使用。
- 对可疑订单或退货行为保持警惕,及时与平台沟通举报。
- 商家加强风控措施,完善退货流程,防止诈骗行为的发生。
法律对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希望以此案为警示,守法诚信,共同维护良好的网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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